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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积金贷款计算(重庆市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栏目:公积金贷款资讯 时间:2022-07-25 04:28:16 浏览:

  本篇文章重庆巨能贷给大家谈谈重庆市公积金贷款计算,以及重庆市公积金贷款计算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重庆2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2、重庆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3、重庆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重庆2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40万元。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计算基础,一般来说重庆2万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也就是40万元。

  

  重庆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一、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

  二、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拓展资料:

  《重庆市职工购房抵押委托贷款试行办法》第九条,贷款程序:

  一、申请

  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明;

  2、经房地产管理登记机关登记认可的预售(购)合同;

  3、自筹资金的存款证明;

  4、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交存证明;

  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核验借款申请书;

  2、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利率;

  3、核查抵押物或担保是否合符要求。

  三、调查

  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审批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书)。

  五、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贷款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

  六、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托人连同借款人存入的自筹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重庆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重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2倍(80万元)。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在“国五条”北京细则公布一周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和北京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下发通知,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都由原来的6成提高至7成。

  从2013年4月8日起通过网签的购房,都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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