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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积金消费贷款(重庆公积金贷款银行)

栏目:公积金贷款资讯 时间:2022-07-25 18:53:10 浏览:

  今天给各位分享重庆市公积金消费贷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重庆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2、重庆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3、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4、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是多少

  5、用个人公积金能做消费贷款吗?

  6、重庆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和条件都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规定的,但是基本上都是对贷款人的缴费年限和贷款人债务方面的规定。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二条?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四条第一项 贷款比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重庆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补充资料:

  一、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

  二、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扩展资料:

  补充资料:

  公积金贷款

  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之后,那么对方会先进行审核,然后才会把这个钱通过银行打在自己的账户上面,一般来说的话,这个只要十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完成了,然后就可以正常的办理相应的过户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1、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贷款用途是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是多少

  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第一条 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倍。

  4、其他额度规定。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扩展资料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

  用个人公积金能做消费贷款吗?

  中行提供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根据是否有抵押,将个人消费贷款分成个人抵押消费贷款和个人无抵质押消费贷款。目前不支持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办理。

  如有贷款需求,您可咨询中行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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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调整贷款基本政策,职工按时连续足额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继续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庆市户籍职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装公积金贷款;在重庆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规模和发放力度,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贴息金额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差额计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贴息贷款承办银行要确保贷款资金额度,并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进行发放;

  5、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向职工个人收取的保险及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6、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重庆巨能贷关于重庆市公积金消费贷款和重庆公积金贷款银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