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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南宁不接受公积金异地贷款,三套房只能商贷

栏目:公积金贷款资讯 时间:2022-03-23 01:08:53 浏览:

4月2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从5月1日起:


1、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


2、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额度45万。


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4、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